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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外来人口流迁模式与机制研究 ——以广佛深莞地区为例

邓力凡 南粤规划
2024-09-23
来源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撰稿 | 时空数字技术应用研究院 邓力凡
审核 | 时空数字技术应用研究院 魏冀明



摘要



进入城镇化中后期以来,地区人口流迁正经历着外在形式和内在机制的深刻变革。论文利用2000年以来的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数据探究了珠三角都市地区人口流迁强度、模式及结构变化。发现该地区人口传统流动方式减弱,人口回流初现;流动人口居留时间延长,人口更替效应减弱;流动人口整体年龄增长,年龄阶段性特征突出等宏观特征。并借鉴生命周期理论,构建基于人生阶段的流动人群特征对比研究框架,从微观尺度研究个体因素、制度因素、城市因素、家乡因素对不同人生阶段流迁行为发生的影响,揭示了以家庭为单位的流迁方式对地区人口流动格局带来的问题和挑战。最后从珠三角都市地区高质量发展和人口流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出参考建议。


关键词:珠三角;人口流迁模式;人生阶段;生命周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史无前例的大规模人口流动。珠三角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增长速度及总量走在全省前列,并依托优越的区位优势、开放宽松的政策环境不断吸引大量的流动人口。流动初期,这些流动人口在受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严格限制,无法平等享受流入城市的公共服务的情况下,仍为珠三角工业化发展带来了丰厚的人口红利。近年来随着珠三角都市地区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资源,人口和人才的竞争是地区经济活力提升和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成为地区间新一轮竞争的核心[1]与此同时,地区人口流迁正经历着外在形式和内在机制的深刻变革。宏观上,全国人口少子化、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对人口流迁强度存在减弱趋势;微观上,人口生存型流动正在被发展型流动替代[1],流动人口除了关注城市落户门槛给定居带来的制度性障碍外,还会综合考虑工作机会、住房价格、城市公共服务、生活环境等不同因素对流迁成本的影响[2-3]在当前人口流迁模式急剧变化和重构的阶段,如何准确把握地区人口流迁模式变化及形成机制是探讨地区人口“流”和“留”的基础,也是地区制定流动人口政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赢得人口、人才竞争的理论基础。


流动人口的流迁趋势直接关系到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广佛深莞”地区是珠三角城市群的核心地带,也是广深创新走廊的重要载体。2020年该地区生产总值占珠三角城市群的81.7%,流动人口占珠三角城市群的86.2%,是珠三角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和流动人口高度聚集的地区[4-5]然而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各地总和生育率远低于珠三角城市群、广东省乃至全国平均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人口“替代迁移”的依赖程度高。如2015年各市总和生育率分别为0.81、0.59、0.86、0.42,远低于更替水平的2.1。因此,更需动态观测流动人口流迁趋势变化,分析形成机制,以为珠三角都市地区调整人口红利发展模式、制定中长期人口均衡发展政策、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助推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人口流迁现象及内在机制一直是城市地理学等相关学科长期关注的重大议题,并在人口迁移流动的宏观格局和微观影响因素研究上产生了大量结果。现有宏观层面的研究主要关注人口流动的流向流量[6]、空间分布[7]、源汇格局[5,8]等方面,总结和揭示了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口从乡村向城镇、从中西部内陆向东南沿海流迁的过程,并逐步形成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为主要流入区域,以及以中西部、尤其以中部地区为主要流出区域的流迁格局。微观影响因素层面研究揭示了个体因素[3]、家庭因素[9]、政策因素[3,10-11]、城市经济因素[10-11]等微观因素对人口迁流决策[3]、流入地选择[12]、迁流方向[5,13]和居留意愿[2]等的影响。这些研究基础深化了我们对中国人口流迁过程产生原因和发展规律特征的认识。虽然当前有关中国人口流迁的研究成果已十分丰富,但我们还需以发展变化的视角持续关注人口流迁过程,特别是我国进入城镇化中后期阶段,全国迁移流动在规模下降、增量放缓的背景下[14],迁入地区发生的人口回流、人口更替现象及其形成机制有待揭示。微观研究层面,迄今对人口迁流影响因素的研究中,对初次流动-后续流动-最终定居所构成的人口多阶段迁流过程关注不够。多从整体上探讨流动人口受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等因素影响的平均情况,不能很好揭示不同人生阶段的流动人口对城市综合需求的差异性。本文拟从宏观上回顾和总结2000年以来,珠三角广佛深莞地区人口流迁模式出现的新趋势和特点,并从微观层面分析处于不同人生阶段的流动人口居留需求和意愿,来解释宏观流迁模式的新趋势新特点。希望这一工作有助于对珠三角都市地区乃至中国人口流迁新变化的理解和认识。



01

珠三角都市地区人口流迁新趋势


人户分离现象能反映流动人口的增长变化情况。自2000年以来,广佛深莞地区流动人口增长变化呈明显的三阶段(图 1)。2000-2008年流动人口稳定期,人户分离人口数量和分离率(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分别维持在1700万和53%左右;2009-2014年流动人口快速增长期,随着1982-1992年婴儿潮人口逐渐进入就业阶段,中国总流动人口不断增长,期末达到顶峰的2.53亿人,全国性的人口大流动开始。跨省人口流动,乡-城人口流动推动了我国城镇化进程。广佛深莞地区人户分离人口数量和分离率快速增长,分别增长约1300万人和10%;2015年后随着全国农村劳动力逐步释放,在户籍改革和新型城镇化政策下,全国总流动人口数开始缓慢下降,但在总人口中仍占较大比例。广佛深莞地区人户分离人口数量逐步稳定在3400万,人户分离率也从最高点63.4%降到60.3%。虽然人口流入量还在增长,人口向珠三角都市地区集中趋势仍然存在,但流动人口流迁模式有了新的变化。具体概括如下:


图 1 2000-2020年广深佛莞地区流动人口数量情况

数据来源: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各地市统计年鉴


1.1人口回流现象增多,城乡流动、跨省流动强度减弱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其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8》中指出,中国的迁移流动在规模和增速经历总量下降、增量放缓的同时,还出现了省内迁移、城-城迁移趋于上升的趋势。该趋势也在珠三角都市地区得到体现,虽然自2000年以来珠三角都市地区的人口流迁主要以省外流入为主(约占70%),但近年来随着中西部城市经济的发展,各省纷纷制定“强省会战略”,省会城市收入与一线城市差距越来越小,居住条件好,生活压力相对较小的比较优势,使得省会城市对人口的吸引力不断增强[10],城市首位度迅速提升。今年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成都、南昌2021年新增人口分别为24.5万、18.3万,分别位于全国城市人口增量第一、第三位。与之对比,广东省2021年常住人口增量仅为60万人,远低于2017-2019年平均常住人口增长量170万。跨省流入珠三角都市地区的流动人口比例也在降低,特别是四川、江西、湖北、河南等传统农村务工人员输出大省流入人口比重下降趋势明显(图 3),人口回流现象逐渐增多。


刘易斯的二元结构论认为,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会从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农村向城市转移。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63.89%,已经进入城镇化中后期。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流动人口户籍城镇化进程也开始加快,流动人口除了在流入地城镇实现异地城镇化外,在流出地通过较为宽松的入户门槛实现就地城镇化逐渐成为流动人口城镇化的主要方式,流动人口离乡就业与返乡购房并举的局面逐渐形成。就地城镇化推高了城镇户籍人口,也迅速提高了城-城流动的比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十八大以来的5年间(2012-2017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对历次人口普查和1%抽样调查数据的也分析发现,广佛深莞地区城-城流动在2000-2010年间保持稳定,自2010年起增加并迅速从27%上升至2020年的48.1%(图 2)。


图 2 1990-2020年广佛深莞地区流动类型比例

数据来源:广东省第四次、五次、六次人口普查年鉴及2015年1%抽样调查


图 3 2000-2015年广佛深莞地区省外流入人口户籍构成变化

数据来源:广东省第四次、五次、六次人口普查年鉴及2015年1%抽样调查


1.2居留时间趋于延长,人口更替强度减弱

以广佛深莞2010年人口六普数据和2020年七普数据比较,可以发现广佛深莞地区中短期(2年及以下)居留人口比例在减少,比2010年减少14.8个百分点;在居留时间结构比例上,居留时间四年及以下与四年以上流动人口占比由2010年的7:3逆转为2020年的5:5。由此可以看出,广佛深莞地区流入人口的居留时间存在延长的趋势。此外,按照每个居留时间段最长居留时间计算流动人口整体的平均居留时间(0.5-1年取1年,5年以上取7.5年),也可以看出广佛深莞地区的流动人口的平均居留时间延长(由2010年的3.6年上升到2020年的4.5年)的趋势。


表 1  2010-2020年广佛深莞地区流入人口居留时间对比


综合考察2005-2010年、2010-2015年、2010-2015年三个时期流动人口总量和居留5年以上流动人口数量可以看出,时期末居留5年以上流动人口Pt5少于时期初流动人口P0,5年间部分流动人口已经流出。与此同时,期末居留5年以上流动人口Pt5少于时期末流动人口Pt,5年间也有大量人口流入,流动人口更替效应明显。根据公式(1)、(2)分别计算出流出率M0、流入率MI。与2005-2010年相比,2010-2015年和2015-2020年流出率、流入率都存在减少趋势,流动人口大进大出模式将逐步削弱,流动人口更替强度减弱(表 2)。



表 2 广佛深莞地区2005-2010、2010-2015两期流动人口更替效应对比


1.3人口“年轻化”效应逐步减弱。人群年龄特征分异显现

城市人口流动是保持地区劳动力更替、城市年青活力的动力[15]2020年七普数据显示广佛深莞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8.26%,比全省平均低4.09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低10.44个百分点,是全省乃至全国“最年轻”的地区。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进入中后期,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释放,城乡间的人口流动减弱。加之各省提出“强省会战略”,省会城市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逐步增强[10],人口省内流动增强,跨省流动逐步减弱。珠三角都市地区也面临着人口流迁更替效应减弱的趋势,人口整体步入“中年”,劳动力老化,人口红利逐渐消退的问题。根据人口普查数据和人口抽样数据,珠三角广佛深莞地区人口年龄中位数从2000年的23岁增长到2020年的34岁。年龄曲线由“A”型向“M”型转变,曲线变得扁平且随年龄增长波动变化,人口年龄集中度降低,不同年龄群体的特征分异逐步显现(图 4)。


图 4 1990-2020年广佛深莞地区人口年龄结构变化

数据来源:广东省第四次、五次、六次、七次人口普查年鉴及2015年1%抽样调查


1.4流迁结构变化,经济型迁移占比降低

2000年以来珠三角地区流入人口数量增加的同时,流动人口居留时间趋于变长,人群更替效应减弱现象背后是流迁人口结构变化。资料表明,经济型迁移(指务工经商、工作调动等)、文化型迁移(指学习培训、开会考察、科技协作等)与社会型迁移(指随同迁移、投靠亲友、婚姻嫁娶、为子女就学、房屋拆迁、改善住房、寄挂户口等)等不同流迁模式的居留时间分布存在明显差异[15]其中社会型流迁模式由于在迁入地形成了较为稳固的社会关系,其居留时间明显长于经济型流迁模式。从2010年、2020年人口数据可以看出(表 3),珠三角都市地区流迁人口结构中经济型流动人口,特别是省外经济型流动人口占比逐渐减少;相反社会型流动人口、省内社会型流动人口占比逐渐增加。这也是导致珠三角地区流迁强度、流动人口更替效应减弱的原因之一。


表 3  2010-2015年广佛深莞地区流迁结构变化对比



02

人生阶段对流迁模式的影响分析


地区人口流迁模式不仅受宏观人口发展趋势的影响,也受到流动群体随人生阶段变化的需求影响[3]社会学研究领域中生命历程理论认为通过关注微观个体或家庭行为随时间推移而发生的轨迹特征,可以预测行为决策。通过将生命历程理论融入到空间行为分析中,有助于理解个体日常行为模式的变化过程[16]


自20世纪后半叶以来,发达国家学者开始认识到人口流迁过程中人生阶段的变化所引起的流迁模式的变化。Rossi首先提出了生命周期理论(life cycle theory)。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可根据家庭中发生共性事件,如开始工作、结婚、生育、退休等将家庭划分为不同阶段,处在不同阶段的家庭在住房、出行、购物等生活需求上存在差异[17]不同阶段的家庭其成员的迁移流动规律也具有普适性和可预测性。本研究借鉴生命周期理论,选取流迁人口人生阶段中的初次就业、初婚、第一个小孩出生、最后一个小孩成年的四个重要事件,将流迁人口人生阶段划分为单身、初婚、生育、向老4个阶段。考察处于不同人生阶段的流迁人群的社会经济、流迁行为等特征。


表 4 影响流动人口流模式的人生阶段划分


2.1数据来源

本研究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调查采用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PPS方法进行抽样。调查对象是在流入地居住大于等于1个月、非本区(县、市)户口、大于15周岁的流动人口。其中本文使用中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数据,调查样本量为9358人。


2.2变量设置和模型构建

(1)因变量

以数据中年龄、婚育状况及家庭成员中子女年龄状况,将抽样样本划分为单身型、初婚型、生育型、向老型四类,样本量分别占样本26.8%、4.6%、56.4%、12.2%(表 4)。人生阶段间存在前后顺序关系,除了少量跨阶段的人群,总体符合珠三角地区流动人口阶段演进规律。因此以单身型作为人口流动初期的人群基本类型,在后文中作为参照组,探究初婚型、生育型、向老型流迁模式变化特征。


(2)自变量

首先,根据人口流动“推拉理论”,流动人口能否实现人口迁移全过程,取决于流动人口自身、流出地推力、流入地引力3个方面[18]其次,户口制度壁垒是阻碍流动人口获得流入地服务的主要障碍,对户口壁垒的态度是人群流迁的重要因素[10]因此本文将从个人、制度、城市、家乡4个角度建立研究框架,构建包含个人、制度、城市、家乡4个方面20个变量指标体系(表 5)。


表 5 影响因素、变量及各类型分布情况

注:人生阶段同为因变量,其余为自变量,困难压力感知和乡情牵挂每题选“有”记1分,选“没有”记零分。*为各项得分累加得到各个指标的总分。


(3)模型构建

由于不同人生阶段的划分是分类变量,本文采用多项分类Logistics回归模型探讨珠三角都市地区不同人生阶段流动人口的流迁特征。将人生阶段划分作为因变量,其中:单身型=1,初婚型=2,生育型=3,向老型=4。回归模型的-2对数似然值(-2 Log likelihood)=20110.627,显著水平为0.000,模型整体拟合度和解释力都具有显著意义,基于模型结果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有效的。


2.3不同人生阶段流动人群流迁特征分析

根据上述建立的多项分类Logistics回归模型参数结果(表 6)及各影响因子的描述性统计特征(表 5),分析以单身型为参照的其余类型人群流迁特征。


2.3.1 个体因素层面

就个体因素而言,各人生阶段人群年龄特征显著,单身型、初婚型、生育型、向老型各群体平均年龄分别为25.2岁、33.2岁、35.1岁、50.1岁,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单身型流动人群成为初婚型、生育型、向老型流动人群的概率越大。但随着流动经历增长,单身型流动人群转化为初婚型、生育型、向老型流动人群的概率变小,即过长的在外工作时间,会勾起他们思乡情结,回流意愿增强[19],对其转化为其它类型具有负向推动作用。


在自主流迁的因素中,经济原因总是最主要的原因[3]受雇工作率和工资增长趋势也能看出地区对高龄劳动者的挤出效应。相比于单身流动人群90.2%的受雇工作率,初婚型、生育型、向老型人群受雇工作的概率依次降低,分别为67.2%、53.0%、49.9%。低受雇率除了年龄和体力上的劣势外,还有受教育程度程度上的显著差距。新生代流动人口往往具有较高的受教育程度,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上优势,如除了新婚型平均受教育年限11.7年略高于单身型的11.2年外,生育型(10.4年)和向老型(8.4年)远低于单身型。与此同时初婚型、生育型、向老型流动人群的个人月收入和家庭月收入,并未随流动经历增长得到显著增长。


流入地同住家庭成员人数上增多,一方面降低了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构建社会网络的成本,减少了思乡情绪,更能适应当地的就业生活,对初婚型、生育型、向老型人口流动具有正向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增加了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生存的经济成本。部分家庭成员单纯是社会型迁移,如照看新生儿的母亲、随迁养老的父母,对家庭月收入增长贡献率较低。叠加高额医疗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等多方面的支出,使这些多成员共同流动群体承担比单身型更大的生活负担,这对成家的流动人群具有很强的挤出效应。这些人群持续流动的人群很大一部分不再依赖次级劳动力时长就业,在流入地一份稳定、可持续、自主经营的事业,如单身型、初婚型、生育型、向老型流动人群自主经商率依次递增,在本地长期居住的意愿越高。


2.3.2 制度因素层面

户籍制度方面,有研究认为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很难在城镇定居,因而在城乡间持续流动[20]本研究显示,大多数(约84%)的流动人群想留下,但各类群体对落户的态度存在差异。对于单身型流动人群而言,家庭负担较少,流动务工只是为了获得薪酬,“想留下但不考虑落户”的人群占多数,约44.0%。而初婚型、生育型、向老型流动人群主要以“想落户想留下”为主,分别占48.3%、44.5%、42.1%。有“不想留下和落户”想法的初婚型、生育型、向老型人群发生流动概率较低,概率分别是“想落户想留下”的0.330、0.276、0.280。由此可见流动人口在组建家庭后更加看重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福利保障,如不能落户则可能放弃流动。


2.3.3 城市因素层面

在城市因素中,住房是流动人口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而大多数(约88.9%)流动人口缺乏足够的经济实力只能选择低端的租赁租房市场。城中村是目前流动人口最主要的住房平台,为流动人口提供了低成本生活空间[21],约71.4%的流动人口生活在城中村或郊区农村。相比单身型,住房状况对组建家庭后的生育型和向老型的流动发生影响显著。拥有自有住房的生育型和向老型发生流动概率分别是租房的2.530倍和3.155倍。家庭住房支出对新婚型和生育型流动人群影响较为显著,但在各流动人群家庭收入差距不大的情况下,家庭成员较多的新婚性、生育型、向老型更倾向选择住房成本较低的城中村和郊区农村居住。新婚型、生育型和向老型中选择城中村和郊区农村居住的发生概率分别是选择商品房社区居住的2.144、2.919、3.077倍。此外组建家庭后的流动人群,特别是生育型人群更容易感受到流入城市中工作、住房和社会融入等压力,困难压力感知值为各类型人群中最高。


2.3.4 家乡因素层面

在家乡因素中,在家乡拥有耕地或宅基地是流动人口的突出特点,占61.6%。家乡的土地不仅是流动人口重要的经济来源,也是使其融入城市面临巨大的退出成本[22]无地对生育型流动人群流动发生率有显著正向推动作用,是该类无地人群流动发生率的1.341倍。此外,对家乡老人、子女、配偶的牵挂以及承受教育、医疗费用压力是生育型、向老型流动人群的显著特征。


表 6 各阶段流动人口流迁驱动因素Logistics模型估计结果

注:*、**、***分别代表P<0.05、P<0.01、P<0.001;B为回归系数,Exp(B)为发生比;



03

人生阶段居留偏好对宏观流迁趋势的解释



基于前文中实证分析,发现流动人口的流迁行为是一时间函数,其自身特征、在流入地的去留与其所处的人生阶段有关。随着我国劳动力整体年龄的增长,珠三角都市地区的流动人口由单身型向初婚型、生育型和向老型转变过程中,个人因素中工作收入、家庭规模发生了巨大变化,使得流动人口对户籍制度的限制、融入城市的压力、家乡亲属的牵挂等因素更为敏感。来自户籍、城市、家乡的“推拉”作用将一部分流动人群从都市地区挤出,对整个地区流迁强度、流迁方式、流迁结构形成影响。


流迁强度方面,流动人口进入初婚阶段之后,随着家庭的建立和规模的扩大,生育子女、照顾父母、住房支出的压力不断增大,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为寻求更加稳定的生活、生育环境,不得不放弃外出务工或选择就近务工,而家乡日益繁荣的经济满足了该类人群的需求,流出地对剩余劳动力的“推力”逐渐减弱,就地城镇化成为趋势。与此同时流入地对高龄劳动力工资吸引不足,外出务工收入优势逐渐减弱,珠三角都市地区对初婚阶段、生育阶段和向老阶段流动人口的“拉力”也在逐渐减弱。在影响人口流迁的经济“推拉”作用力都减弱的情况下,城乡流动、长距离跨省流动正在减弱。


流迁方式方面,经济因素在人口流动中仍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但随着流动人群逐渐步入家庭生活阶段,在流动过程中以回流、就地城镇化为特征的新流迁模式逐渐显现(图 5)。在家庭迁移初期,流迁人口家庭成员中一部分往往选择顺经济能级流迁,在住房可负担的流出地城镇地区留守[13,23],以满足家庭居住和子女教育需求。即使最终全家迁往他乡,家庭中不同成员流迁过程也存在不同步,因而分离家庭及跨地区生计现象普遍存在。进入初婚阶段后便会出现配偶、子女、父母等成员在迁出地和迁入地之间频繁流动或采用“接力”的方式实现异地城镇化。因此,流迁结构中社会型流迁发生频率增加。流出地城镇地区为家庭成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增强了在外务工家庭成员的稳定性和长期性,表现为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留时间变长,流动人口更替现象减弱,流动人口与流出地社会关系紧密,与流出地县域经济联系也日益紧密。


图 5  流动人口流迁路径的变化


流迁结构方面, 传统流迁结构中,流动人口主要表现出“三低一高”的特点,即年龄低、学历低、技术含量低、性别高、年龄显著集中在20-44岁之间,受教育程度主要以初中学历为主,低端就业占主导。但随着流动人口平均年龄不断提高,向老型流动人群在家乡最后一个子女成年后又加入到务工经商或异地养老的流迁过程中。中老年人口流产参与率的提高,流入地区的“迁移替代”、“年轻化”效应逐渐减弱。


04

讨论与建议:流动人口的“流”与“留”


综上分析,进入城镇化中后期,珠三角都市地区人口流迁模式正在发生显著变化。宏观层面,流迁形式已从改革开放初期单纯由就业驱动的城乡之间频繁的循环流动,转变为回流、就地城镇化及城-城多向流动的多样化局面。微观层面,随着流动人群整体的人生阶段跨越,进入以家庭为单位的流迁时期,在城乡经济“推拉”作用的基础上,叠加家庭社会关系的牵引,形成家庭居住城市与就业城市间穿梭流动模式,导致“融不进的城市,回不去的故乡”的流迁局面。


流入城市方面,城市经济严重依赖流动人口的“流”。人口流入给当地带来生产与消费、创造可观GDP、驱动资产价格上涨,创造了相应的税收收入。城市政府应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但户籍制度成为流动人口平等享有城市公共服务的障碍。特别是广佛深莞等超大、特大城市对劳动力的“迁移替代”依赖性强,在城市公共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对流动人口的选择性更加聚焦年轻化、高学历、长期在本地就业创业群体。普通劳动者的权益和需求难免被忽视。即便积分落户政策为流动人口融入城市打开了一条通道,但能够符合落户条件并最终落户的流动人口几乎是微乎其微[10]


在流出地方面,流动人口的“留”是县域经济发展的突破口。虽然当前人口回乡创业、就近就业或购房的趋势初现,但仍面临农业流动人口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县域经济发展动力不足、不可持续等问题。由于农村户籍附着了集体财产收益权、宅基地使用权,许多农业转移人口不愿意将户籍转入就近县城,阻碍了县域户籍城镇化过程。流动人口为了子女教育、父母养老回流县城安家置业,带动了县域房地产市场的发展[6],但如无相关产业承接和创业资金扶植,以回流人口消费驱动的县域经济将不可持续。


合理的人口流动能同时为流入地和流出地带来发展机会[15,19]面对以上流迁模式新变化,两地在人口的“流”和“留”上都应做好充分应对。珠三角都市地区应在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简化落户手续的同时,积极推进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的公共服务配置,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常住市民化。加快提升珠三角城市群核心区与外围地区在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一体化进程,引导流动人口向都市圈外围城镇扩散,疏解都市区压力。人口流出地在提升县城和中心镇吸引力,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同时,需不断扩大产业承接力度,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增强流动人口回乡创业或就业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这些应对措施尚待进一步梳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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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入选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经作者授权,特转载分享,以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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